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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世佳米粉有限公司新建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泸溪县世佳米粉有限公司新建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武溪镇金天路泸溪县安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有厂区内

  泸溪县世佳米粉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武溪镇金天路的泸溪县安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及厂房前后空地,适应性改造原有厂房建设泸溪县世佳米粉有限公司新建米粉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436.54m2,建筑面积398.76m2,主要建设内容有建设一条年产900吨米粉生产线,附属办公室、检验室,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储运工程等其他公辅工程。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洗米、泡米、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水。项目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拖运至污水处理厂进入管网处,通过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项目在厂区西侧设置有1个16m3的废水收集罐用于收集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成分简单(主要含有淀粉等碳源有机物),鉴于目前泸溪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低,需补充碳源,因此可将该部分生产废水作为补充碳源拖运至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处,通过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最重要的包含投料产生的粉尘、发酵异味。要求加强环境管理,投料由熟练工人操作,减少排放时间,减少无组织排放量;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渣若未及时进行清理易发酵产生异味,该异味在经过加强厂房通风后对环境影响较少。为了进一步减少异味的产生,企业应及时对项目生产产生的废水、废渣进行清运。

  3、落实固态废料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生产废料、废紫外灯珠,暂存于项目一般固废库。职工生活垃圾、废紫外灯珠和废培养基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产废料外售给禽畜养殖企业作为饲料使用。生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磨浆机、搅拌机、成型机、蒸汽发生器等设备正常运行时将产生噪声,设计中采取了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可有效控制噪声影响。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须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2类规定要求,项目周边居民噪声叠加值须《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筑设计企业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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